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民办教育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江西:民办高校不得擅自印制录取通知书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2007-6-11 9:17:00
 
   江西省教育厅8日下发通知,对今年民办高校、专修学院办理非统招新生报到通知书审查备案的有关事项进行规范。

    印制非统招生通知书民校须具招生资格

    民办高校、专修学院印制非统招新生报到通知书,必须具备招生资格,并办理审查备案手续。省内有关学校印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通知书前,必须报江西省教育厅社管处审查备案。

    民办高校、专修学院未纳入统招计划,自行招收的两类新生报到通知书格式,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明确规范性内容。

    审查备案材料须经督导专员审核

    民办高校、专修学院办理非统招新生报到通知书审查备案手续,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学校法定代表人保证该通知书真实、准确,规范的承诺书;2、学校定点印制厂家信息及印制承诺书;3、学校印制和发放该通知书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名单。民办高校提供以上材料,必须经学校督导专员(党委书记)审核。

    擅改备案内容学校年检将遭一票否决

    2007年不具备招生资格、停止自考生招生的学校,不得印制任何形式的新生报到通知书。备案后擅自改变备案内容印制新生报到通知书的学校,载入民办高校信用记录公告,并在年检时一票否决,取消学校2008年招生资格。

    办理200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通知书、非学历教育学习通知书备案的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20日。(黄小路)

■相关链接  
  • 山沟里的民办学校(图)
  • 苏州中学引进剑桥国际高中课程
  • 细化服务降低费用——拨开留学中介发展迷雾
  • 餐厅各出新招 “谢师宴”带火淡季餐饮业
  • 留学市场待规范 留学中介何时不再恶性竞争
  • 沈阳铁西:非义务教育试行“国有民办”
  • 第二军医大学领导来北大考察调研
  • 赫敏目标:剑桥大学哲学系
  • 甘金华:捐款350万 要帮千名贫困大学生
  •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