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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求职变成“拒无霸” 性别歧视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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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07-4-24 1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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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是大学毕业生签约的高峰期。可是,在一些大学中,却出现男生、女生“冰火”两重天的景象:很多男生都找到了比较满意的工作,而女生却依然“转战南北”,在拥挤的人才市场里碰运气。由于屡屡“碰壁”,她们自嘲地称自己为“拒无霸”。
面对性别歧视,女大学生很不服气:和男生相比,我们到底哪里差?!
实际上,她们什么都不比男生不差。可是,在竞争白热化的人才市场,女大学生却“不服不行”。今年年初,由西南政法大学组织的调查表明:女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性别歧视,约70%的女大学生认为在求职过程中存在男女不平等。性别歧视已成为女大学生就业途中的“拦路虎”,女大学生“沦为”新的弱势群体。
人们不禁要问:谁来维护女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
面对性别歧视,一些女大学生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求职遭遇,有的试图通过新闻媒体呼吁平等竞争,但更多的人选择了“沉默”。为什么有知识、有文化的女大学生在遭遇性别歧视后,没有奋起抗争?
在女大学生“集体沉默”的背后,有诸多难言之隐。
其一,我国的法律并不能给女大学生一把保护伞。“男女平等”虽然早已明确写入我国宪法。而且《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指出,妇女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但法律中明文禁止性别歧视的相关条文过于抽象、笼统,在实际操作领域还缺少对性别歧视做出具体、可操作的惩罚性规定。正在征求意见的《就业促进法(草案)》中,虽然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人员时,不得以性别因素歧视劳动者,但并没有明确性别歧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没有规定严厉的惩罚措施。
其二,女大学生在遭遇性别歧视时,面临投诉无门的尴尬。人们常说:“有困难,找政府。”可是,西南政法大学的调查显示,在性别歧视排名中,政府机关居于首位,其次才是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现实中,不少政府机关招录或多或少存在性别歧视的问题。按理说,各级妇联组织是女大学生的娘家,但一些妇联在招录新员工时,也明确表示“不近女色”。这些政府部门和妇联组织“男士优先”的做法,不知伤了多少女大学生的心?!
一方面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另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减少麻烦”、“减轻负担”的小算盘,难怪女大学生“四面楚歌”、“四处碰壁”。无奈之下,有的女大学生拿“感情换工作”,匆匆走进婚介所;还有的女大学生用“青春赌明天”,“嫁作商人妇,少奋斗二十年”。
看来,要想把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亟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和各级妇联组织也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清除歧视女性的各种“潜规则”,给有才、有识的女大学生们平等的竞争权、公平的就业权。
原载 人民网—人民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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