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9月15日,一份名为《中小学生安全协议书》的文字材料下发到武汉经济开发区神龙小学的学生家长手中。协议书中有如下字样:非学校或老师原因,学生滞留学校或在校玩耍发生任何意外,学校不负责。
记者调查了解到,神龙小学只是推广“协议”的试点学校之一。因家长对协议中的不少条款表示不满,记者介入采访,该区教育局表示,这一做法只是该局办公室主任张立雄的个人行为,将责令纠正。
[事件]
800名家长被迫签安全协议
16日,神龙小学一学生家长向晨报打来投诉电话:神龙小学给每名学生发了一式两份《小学生安全协议书》,要求家长签字,认可“非学校或老师原因,学生滞留学校或在校玩耍发生任何意外,学校可以不负责”等条款。家长称,此举“好像是被迫代孩子签生死状”。
这位家长在翻阅该协议书后认为,其中不少条款语气生硬,内容多为学校推脱责任。学校按每学期40元的标准收取了托管费,可《协议书》中有些内容排除了放学后学校对小学生的托管责任,“这是一种单方面的不平等条款”。
神龙小学不少家长对此表示反对,但800名学生家长在校方统一要求下,都签了该协议书。
[调查]
神龙小学只是“试点”
谈及此事,神龙小学校长陈红很委屈:并非学校要这样做,而是开发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陈表示,上周该校另一负责人应邀参加区教育局召开的会议,领回近800本《中小学生安全协议书》。学校将协议书发给学生,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陈红说,事前校方也发现该协议有些条款不妥,但因是上级要求,故未提出异议。
记者随后从区教育局了解到,神龙小学只是推广“协议”的“试点学校”之一。安全协议缘于思想超前?
谈到安全协议书,开发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张立雄称,该局做出此决定是有些“超前”。
张解释,去年假期,辖区两名低年级学生在废弃建筑垃圾形成的水坑内玩耍时不幸溺水身亡,家长为此索赔,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了一定补偿。为解决此类纠纷,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该局参考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了这份协议。
张坦言,发放协议当日,该局即接到不少家长表示不满的反馈意见。至此,他们认为“动作大了点”。
[解析]
协议中不少条款违法
该协议相关条款不仅遭家长质疑,也被法律界人士否定。
协议书中规定: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该条款完全错误,校方用格式合同方式减轻自己的义务,加重监护人义务,在法理上无法解释,是推卸责任的表现。
协议书规定:学生放学后应立即回家,非学校或老师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乔新生表示,此条也不妥,学校有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的义务,若校方没有尽到教育的职责造成学生伤害的,也应承担责任。
针对此安全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乔新生认为,该协议部分条款违反现行法律规定,是无效的,司法机关也不会采信。
[进展]
协议将被废弃
昨日,开发区教育局一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一事,他并不知情,接到家长反映后才发现。他称,此事系该局办公室主任张立雄一人所为,“协议很是欠妥”,有些还与教育法规相违背,将责令相关责任人尽快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