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尚秀云法官介绍,每年的6、7、8三个月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发期。据2003年调查显示,北京大兴少管所的370多个孩子中,有35个孩子是在暑期犯罪的。去年海淀区法院审理的425个少年案件中,暑期犯罪占到50~60个。
在所有青少年暑期犯罪中,抢劫占一半左右。他们很少单独行动,一般都是十几个人结伙抢劫,目标多为外地人,妇女或市场商贩等。由于受不良信息的影响,暑期青少年性犯罪也有上升的趋势。
尚秀云法官分析认为,暑期属于“三不管”时期———家里管不了,学校没有义务和责任管理,社会没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是青少年的“失控期”。另外,青少年暑假户外活动较多,容易聚集同伴追求高消费,但又缺钱,于是就想一些歪门邪道,导致犯罪。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所长鞠青教授说,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要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让家庭,学校和社区三个环节沟通,互动,形成一套完备的预防工作体系,有效的预防和控制青少年暑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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