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与国务院纠风办在青海和内蒙古两地分别召开了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汇报会,研究目前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措施。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要齐心协力,扎实有效地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会议总结交流了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情况。今年上半年,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国务院七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国绝大多数省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已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江西、安徽、吉林、陕西、青海5个尚未全面实行的省份也已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秋季开学时全部实行;大力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不仅严格规范高校的招生管理,也有效遏制“点招”乱收费行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也已在各地全面落实;各地还普遍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收费案件。
屈万祥在讲话中指出,今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部署早,启动快,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一些省的主管领导亲自参加研究、亲自开会部署、亲自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各级物价、财政、审计、新闻出版以及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工作责任制得到较好的落实。各地在具体工作中,以制度建设和改革为重点,更加注重源头防治,一些省份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一些省份继续坚持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巡查制度以及审计制度等,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屈万祥强调,治理工作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重大。工作中一是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是要按照治理工作的任务分解,不折不扣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三是要发扬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精神,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工作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协调沟通,避免文件“打架”,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增加基层的压力。屈万祥要求,各级政府要按法定职责,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基层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转。各级纠风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调查研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纪律,对一些地方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和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问题,要严肃查处,及时纠正,对于典型的违纪案件还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儆效尤。屈万祥还指出,要准确把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集中精力,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今年治理工作所确定的各项任务,不断推进治理工作向深层次开展。
田淑兰同志在会议总结中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各级政府和学校对治理工作认识不断提高,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各级政府加大教育的投入,有了新的举措;加强制度建设,源头治本有了新的进展;查处力度不断加大,群众信访举报数量继续下降,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已初步得到遏制。田淑兰强调,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面临的形势,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治理工作取得一些阶段性的成效,不可估计过高。一些地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后,政府投入责任不到位,一些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截留、挪用、平调和挤占教育经费和学校收入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变相乱收费高收费现象时有发生。田淑兰要求,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任务很重,一定要从全国大局考虑,要有政治眼光、大局观念,克服困难,坚定信心,要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性调研,增强工作前瞻性,使治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形成预防和治理的长效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省份,要在完善和巩固上下工夫,安徽、陕西、吉林、江西、青海还未全面实行的5个省份要抓紧工作,确保今年秋季开学时全面实行;还没有制定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预算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省份,要按照要求抓紧制定;高校要严格实行“阳光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在制止违规录取、“点招”乱收费和打击中介诈骗活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要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坚决制止以“借读生”等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