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在校大学生结婚必须退学,到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校园里牵手;从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到解除禁令;从学生对处分决定只能接受到可逐级申诉……现在女大学生可以休产假了!一路走来,我们看到,高校管理日益人性化。 一系列开明之举的背后,高校也正在努力转换自己的角色定位。由以前高高在上的管理者变为与学生平等沟通的交流者、服务者。这不仅是高等教育改革的进步,也是时代的进步。
以前,高校学生管理有一个潜背景,那就是,在校大学生约等于未成年人。这样以来,大学生遇到方方面面的问题,都由学校一手操办。高校的管理规定细致到需按时熄灯就寝。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一个浅显的道理是,我国公民年满18周岁就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校规虽很重要,但毕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至于大学生的恋爱等问题,学校应加以引导,而不是制定具体的规定进行惩罚。可喜的是,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里有了开明、进步之举措。
大学生首先是公民,其次才是一名受教育者。高校在学生管理上可更粗放一点,在服务上应更细致一些。可以休产假的规定为大学生结婚提供了制度上的配套保障。但高校还有很多配套工作要做,如孩子的户口怎么解决等等。
可以预见,随着大学生结构的多元化,仍将涌现更多问题。如何在教育者、服务者和管理者三重角色之间转换,考验着高校管理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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