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浙江省在高职院校中首次推出自主招生试点。按照要求,考生有望不参加高考,直接升入高职院校,这在浙江高职院校招生历史上还是首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成为浙江省首批开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院校。
今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总计划为一百四十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总计划为七十名,专业为金融管理与实务、会计等两个专业。
按照改革要求,浙江省首批试点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招生,由学校自主进行入学测试、确定入学标准和实施招生录取。
试点招生专业均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人才紧缺专业、工程技术专业或其他特殊专业。可根据学校、专业要求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确定选拔测试方式、标准,但文化课考试不得少于三门。
选拔测试工作将在当年四月底前完成,录取名单备案工作在五月中旬前完成。自主招生计划列入试点院校当年招生计划,并控制在其计划总数的百分之五以内。
据介绍,自主招生对象须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事先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号。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和试点高职院校的报考条件,自主决定是否报考自主招生的试点院校。
浙江省规定,试点阶段的每名考生只能限报一所自主招生高职院校。被自主招生试点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违规参加统一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能填报统一考试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正常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