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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最新高考政策披露高校调档比例1:1.2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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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子晚报 2007-1-30 10: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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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志愿篇
6月27日 填报高考志愿
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6月30日进行。填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军事、公安、司法、航海等);艺术类、体育类提前录取院校以及艺术类、体育类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提前批的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志愿必须于6月27日至28日填报。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30日至8月1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以及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专二征求志愿重新恢复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考试证》背面所规定的时间自行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安排如下:
7月11日(8:30-15:00),普通类提前批次本科;7月16日(8:30-15:00),普通类提前批次专科,艺术、体育类提前公办本科;7月20日(8:30-15:00),普通本科第一批;7月22日(8:30-15:00),艺术、体育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7月26日(8:30-15:00),普通类本科第二批;8月10日(8:30-15:00),普通本科第三批;8月17日(8:30-15:00),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8月19日(8:30-15:00),普通类专科第一批;8月25日(8:30-15:00),普通类专科第二批。
高考志愿
按两大类设置
普通类、体育类:今年我省各批次均设置了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各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分别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普通类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因体育类高职院校、专业数量较少,故体育类高职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根据专业考试方式不同,分别实行传统志愿设置(限于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和专业)和平行志愿设置(限于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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