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来,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解原乡上社村村办小学百余名师生一直在租来的危房中上课。今年,房东赵亮山、学区负责人、村干部几方签下一份“生死合同”:危房内如有安全事故与赵亮山没有任何关系.
这个“生死合同”让人联想到,这些学区和村上干部的子女一定不在这所学校里上学——因为有一半当地的适龄儿童被转到了别处上学——否则,他们决不会无视孩子们的生命、没有心肝地替这些孩子们签下生命契约,将天真可爱的孩子置于危险境地,从而在憧憬未来的时候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些留下来的孩子,他们今后上学的每一天,都将是在地狱门口徘徊的日子,也是家长们提心吊胆的日子。人们一定会问:难道受教育也要付出生死的代价吗?
孩子们6年中在屋顶漏光、门窗破损、墙体晃动、地面坑洼的教室里学习,是因为教育局和村委会在建校用地上存在不同看法。村委会称,他们将办公地让出来作为建校用地,并多次与忻府区教育局协商;而忻府区教育局计财科岳科长却认为,之所以这么多年没建起校舍,是因为村委会没有选好合适的校址。看起来双方都振振有辞,对工作都认真负责,但他们认真负责的精神却让学校6年没有安全的教室,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他们在相互“顶牛”,双方的领导人很可能为了面子、领导的权威、谁说了算的问题在争来斗去。
虽然这所学校是村办小学,但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都有着无法推卸的责任,而村委会在选择土地的时候也应当配合学校选址,如果没有及时做到这一点,村委会也有责任。
“生死合同”暴露出的最根本的问题是,当地政府能为而不为,归根结底是不作为。学区负责人、村干部为孩子们签下“生死合同”,除了表现对于孩子们生命的漠视外,更表现出他们对于教育的漠视。在他们的心中,他们说话的分量比孩子的生命更重要,比社会的未来更重要。“生死合同”就是一些干部漠视教育的铁证。个别政府部门口口声声要科教兴国,要重视教育,但在具体落实的时候并没有多少实际行动,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不是行动上,因为要办教育,最关键的还是资金的投入,但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只占GDP很小的一部分,投入程度远少于欧美,甚至比一些发展中国家还要少。这种教育投入不足的也是像这样的村办学校要村民自已投入的原因,让原本属于政府的义务要一村民自治组织来承担,出了问题还要抱怨村民自治组织,这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瞿方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