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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民办”学校凭什么收取上万元择校费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07-1-19 9:32:00
 
        22800元,是江苏南通市民王新(化名)夫妇10年省吃俭用存的积蓄的绝大部分。

  2006年7月9日,王新排在长长的队伍中,将这笔钱交给了“民办”崇海中学,以此换来13岁的儿子未来3年的“优质”初中教育。

  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确指出: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然而,记者调查证实,南通的义务教育现实与该法规明显相悖。

  崇海中学即是在新《义务教育法》实施前不久,由原公办学校南通中学(下称通中)和南通市一中(下称一中)两校初中部合并而成的“民办中学”。两校初中部一直被当地人公认为全市最好的公办初中。不仅如此,在该市下辖的多个县(市)区内,数十所本地最优质的原公办小学、初中在此前数年间改为“民办”,其“学费”亦逐年上涨。

  这些学校被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定性为“国有民办”,原因是资产和教师均来自原公办学校。据不完全计算,这些“国有民办”学校每年为南通市教育事业创收数亿元。这些钱最终弥补了当地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不足。

  《2006年南通统计年鉴》显示,其财政教育支出为14.12亿元,占当年GDP的比例为0.96%。这一比例距国家要求的4%差距遥远,也明显低于我国目前的平均水平2.5%。

  在南通市崇川路9号院内,五六座淡红色多层建筑中传出朗朗读书声。崇海中学四个金色大字刻在大理石门柱上。

  此处距市中心约8公里,道路上鲜有人行。这个看似冷清的地方,事实上却是南通市基础教育最热点所在。

  2006年5月,南通市政府第53次常委会以会议纪要形式同意兴办民办中学崇海中学。两个月后的7月8日,该校通过电脑派位招收首批初中学生1200名,所有学生均需上交22800元“学费”。

  截至记者采访时,历经数年“转制”、基础教育在全国具有“标杆效应”的南通市,其最好的两所公办中学(通中、一中)初中部已名存实亡,被合并成为民办中学崇海中学。

  通中、一中均为南通市百年名校——上世纪初由持“实业救国”主张的南通名人张骞开办,解放后成为当地办学质量最好的两所公办中学。通中人津津乐道的是,这里走出过17位院士,而一中的初中部办学质量,在外界眼中与通中不分伯仲。

  事实上,“民办”崇海中学其1亿元左右的固定资产性质为国有资产,分别由公办的通中、一中各自负担价值5000余万元的资产(主要为银行贷款)构成;同时,崇海中学68名教师全部由通中、一中派出,其身份仍是通中、一中初中部公办教师。

  2006年8月,南通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上对此校作了如下表述:“南通市崇海中学由通中、一中利用非财政性资金投资联合举办。其办学性质为国有民办。”

  就在崇海中学正式招生的9天前,即6月29日,我国新《义务教育法》修订通过。新《义务教育法》规定,政府和教育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然而,同在6月29日,南通市教育局发布的名为《南通市2006年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年检公示》显示,该市海安县海陵中学、启东折桂中学、崇海中学等11所民办学校,正式通过年度“审核检查”。

  经记者核实,此11所中学全部由原公办学校“转制”成立,资产和教师身份与崇海中学如出一辙。记者调查证实,像崇海中学这样由原重点公办中小学举办或转制的“民办学校”在南通市多达数十所。

  12月6日,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张健向记者提供以下数字:2006年上半年全市共有民办中学37所,经“清理”11所民办中学合格,11所被“明令停办”,其余15所被要求“整改”(经记者查实,多数整改学校2006年仍正常招生)。

  南通市教育部门表示,民办小学将是该市明年的“清理”重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该市民办小学数量不低于民办中学。

  2005年5月,央视《焦点访谈》曾对南通市“假民办”予以曝光。南通市教育局局长王炎斌在节目中承认,南通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中,有接近20%变成了民办学校。

  记者获悉,这20%全部是该市市区及各地最好的中小学。除通中、一中初中部外,如省级重点中学启东中学初中部,变身为折桂中学;南通市区最好的小学通师二附、一附皆有近百年的校史,则分别举办了崇川小学和静海小学。

  至此,南通市义务教育阶段最优质的公立教育资源,已大部分被改制为“国有民办”学校,学生必须支付数千至数万元的高昂择校费(当地称为学费)后才能入校。在重教成风的南通,此事颇受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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