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欢迎您参加2005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试题答案和评分参考的国家级考试,它与普通高校招生入学考试和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一起列为国家高等教育三大统一入学考试。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各类专门人才需求的急剧增加,激发了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愿望,人们踊跃参加成人高考,形成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良好势头。
近年来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在教育考试中违纪、舞弊现象时有发生,作弊手段呈多样化、隐蔽化的趋势。2004年北京市在成人高考中查处作弊考生361人,主要表现形式为替考、私藏夹带、传递答案和抄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查处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以上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受到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该科成绩等相应处理。
教育法中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今年教育部要求着力抓好四个整治,即整治考场秩序,整治失密、泄密、窃密问题,整治有组织的违纪、舞弊行为,组织借考试之名进行诈骗活动。同时教育部还颁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严肃考场纪律,纠正考试中的违纪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处理办法。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提倡良好学风,共同维护考场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每一个考生的根本要求和愿望,是每一个考生拥有的权力和义务,共同维护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良好的社会信誉是每一个考生不可推卸的责任。诚信考试是学生道德规范和思想品德的重要内容;考风考纪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风气的直接体现。广大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考试理念,从我做起,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为此,我们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应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考生应试守则》,按照已签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内容,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同时,应保持良好的临考心态,发挥应有的水平,取得好的成绩。让我们共同努力,摒弃不良考试违纪行为,去除侥幸心理,自觉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应对每一科考试,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预祝您考出好成绩,圆您的大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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