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法国所需公证材料有:出生公证,学历学位公证,成绩单公证,大学入学通知书公证(针对高中生或在校生),高考成绩公证(针对高中生或在校生),高中毕业证公证(针对高中生或在校生),工作证明公证(有工作经验的),所有材料均需会翻译成中法文或中英文,并各复印一份签证用。具体如下:
*出生公证*
公证机关对公民出生这一既成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出具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地点,父母的姓名,以及现在的详细住址,出生证明中当事人的姓名(包括别名、曾用名)要确切真实,不能用同音字或别字代替,中文姓名的译文一般按汉语拼音,姓名后边用括号注明在国(境)外使用过的外文姓名或地方方言译音姓名,出生日期须使用公历的年月日来表达。
*学历、学位和成绩公证*
公证机关对当事人的学习成绩单或记分册,毕业(或结业、肄业)证,学位证书等的真实性,合法性而出具的公证书,国外的院校一般都要求申请者提供学历、学位和成绩证明,并加盖颁发学校的公章或有关人员(校长、教务长)的签名.
办理公证所需证明
出生公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如户口与父母的不在一起则需父母单位(一方即可)出证明,办理出生证明书的公证时,须向公证处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本人的出生证原件。
当事人免冠正面照片两张,最好同护照上的照片一致;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介绍信。
学历公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学习成绩单(或记分册),毕业(或结业、肄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免冠照片3张;申请者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或派出所)开具的介绍信。
婚姻公证:凭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照片、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
工作经历公证:凭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到公证处办理,证明需写清工作单位名称、职务、起止年月、工作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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