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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招生广告渐趋规范 选择学校要弄清资质
来源:京华时报     2007-8-2 17:27:00
 
        高考分数出来以后,部分考生开始陆续收到民办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自考班、成教班、中外合作办学等各种形式五花八门,让很多学生和家长摸不着头脑,难以选择。2007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实施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因此专家建议,学生和家长在选择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时要在权威网站上查证学校经过备案的招生简章与广告。

  近50所院校完成广告备案

  今年,北京市教委颁发了《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京教高〔2007〕2号),印发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07年开始,凡经北京市教委批准设立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均需进行备案。经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初审,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签署备案的意见,设置备案文号,加盖备案公章,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方可发布。

  此项工作的开展,既有利于在填报志愿、选择学校时为考生及家长提供更加权威、透明和真实的信息,也有利于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规范化、严格化。据北京民办教育协会事业部主任石磊介绍,截止到目前,包括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独立学院等在内的近50所院校完成了备案工作。

  考生和家长可登录招生简章广告备案查询网址首都教育热线进行查询,也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10-68987390。同时,亦可登录首都教育热线“北京民办高校阳光高考信息平台”(www.edu111.cn/zxdy),了解查询办学资质、办学实力和办学特色等多项内容。

  非学历学校 不能颁发毕业证书

  目前,在有的非学历教育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上,有时可以看到如下的用语:“毕业后可获得北京某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后,发给学校毕业证书,并可上网查询”。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事业部主任石磊告诉记者,目前北京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主要包括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这四类。其中,10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4所独立学院是具备计划内招生资格的。统招计划内招生的北京10所民办高校是: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吉利大学、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这些院校有的只具有部分专业具备计划内招生的资格。4所独立学院指的是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除了这14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具备计划内招生资格,其他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主要通过3种途径使学生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自考、成考或者远程教育。考生在校学习以后,如果不能通过对应的考试,则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证书。

  个人招生夸大宣传

  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教育分会媒体关系主任魏军兰介绍,多数高校的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都没有问题,但是有些个人冒充学校骗取钱财或者由于不太了解学校的情况,会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夸大宣传;而这容易让外界以为是学校的行为。这些行为主要有:假冒学校工作人员进行招生,在文凭性质等问题上含糊其辞;以非国家计划招生冒充国家计划招生;收取各种费用;鼓吹降分录取进大专、本科甚至重点高校;模糊办学资格,一些只有考试培训或者专科教育资格学校的招生人员谎称该校能招大学本科;此外,还有招生人员故意夸大学校的办学条件等。

  所以,考生和家长在选择学校时,不能听信招生人员的一面之词,而是最好去教育部、市教委和首都教育热线等权威网站上查询相关的办学资格。

  全面看待“100%就业”

  就业一直是今年来教育界的热门话题。目前,有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在宣传时,仍喜欢声称自己是100%就业率,有的校方表示:“我们人人成才,学生个个能就业!”对此,北京民办教育协会事业部主任石磊告诉记者,有的民办高校,诸如北京吉利大学,背后有自己的企业集团,因此实现100%就业并不是不可能。但是,就业率不是衡量一个学校好坏的唯一标准,考生和家长要全面看待就业率的问题。

  弄清中外合资办学资质

  记者发现,目前有不少的学校打着中外合作办学的旗帜在招生。记者发现,北京某学院对外宣传与国外某大学合作办学,聘请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各大名校教师为兼职教师,而且毕业拿国内国外双文凭。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这类的广告不能轻信。如果想拿到国内院校颁发的文凭证书,该校必须是计划内招生的。

  如果合作办学中的国外院校是某些国家的私立学校,务必弄清学校所颁发的学历、学位是否经所在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权威机构承认或注册,不要选择那些虽经所在国有关部门批准合法办学并能授予学位,但是其颁发的学历、学位却不被所在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权威机构承认或注册的学校。对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情况,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了解有关情况和信息。一是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进行查询;二是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外国驻华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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