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
办学行为不规范 四所省级示范高中被亮“黄牌”
|
来源:安徽教育网 2009-7-23 11:09:00 |
|
近日,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合肥、滁州、六安、淮南等市23所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了随机暗访,重点检查了暑期补课、招收复读班、招生、收费等情况。从暗访情况看,部分学校能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文件,教学行为比较规范,但也有部分学校没有执行教育厅文件规定,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情况较为严重。省教育厅对淮南五中、寿县一中、安丰中学、肥西一中等四所省级示范高中给予黄牌警告。此前,在7月11日召开全省示范高中校长工作会议上,这四所省级示范高中均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做出了庄严的承诺。
在被暗访的学校中,合肥一中、合肥五十中、合肥四十九中、合肥西苑中学(民办)、合肥四十八中、合工大附中、合肥四十六中、合肥师范附小;滁州中学、来安中学;寿县八公山中学、寿县老庙中心校、寿县大光中心校、寿县堰口中学等学校尚未发现组织学生补课现象。这些学校多数假期校园管理和校内秩序比较好,其中凤台县教育局正在组织教师开展继续教育。省教育厅希望以上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继续保持好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如存在补课等不规范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暗访中发现,淮南五中组织高二年级学生(秋季开学后为毕业班,下同)集体补课,年级组办公室通知从7月6日起,到8月16日结束,周日休息,补课40天;同时,学校门口张贴招收复读班的通知,招收3个理科复读班、2个文科复读班、1个艺术类复读班;学校的门卫管理松弛,行人畅通无阻。
淮南十中高二年级、初二年级学生集体补课;学校公开设立咨询报名处,招收初三复读班。
凤台县古城中学,属于民办学校,组织初三年级学生集体补课;对初一新生进行入学选拔性考试,近期还将组织一次选拔性补考。
寿县一中组织高二年级学生集体补课,一直补到8月6日;寿县安丰中学高二年级已经开学,学生带着行李陆续到校报到,学生反映补课一直到8月26日;大光中心校门口张贴老师在镇内办补习班的通知。
肥西县肥光中学组织高二年级学生补课,至7月17日结束,每生收取150元(暗访后,县教育局立即责令学校向学生退回了所收费用);肥西一中,高二、高一(下学期高二)学生在校集体补课,暂未收费。
以上学校均不同程度地违反了《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省教育厅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
对于部分高二年级补课,省教育厅虽有文件规定,但暗访中发现,淮南五中、寿县一中、安丰中学补课时间明显“超过因大型活动耽误的课时”,肥西一中高一(下学期高二)为非毕业班,学生不应该在校集体补课。在全省示范高中校长工作会议上,这四所省级示范高中均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做出了庄严的承诺。为严肃纪律,经研究决定,省教育厅对这四所学校给予黄牌警告,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同时自然撤销市级示范高中称号。
省教育厅要求,今后,高三毕业班确实因大型活动耽误课时完不成教学计划需要补课的学校,必须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补习的时间不得超过因大型活动耽误的课时,以保证节假日期间师生正常休息。
省教育厅强调,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体现,是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维持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基本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按照教育部、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保证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各地、各中小学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增强自觉性,迅速纠正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省教育厅将继续开展明察暗访,随机督查各地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对无视上级规定、仍然我行我素者,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情节严重或限期不能改正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
■相关链接
|
 |
|
|
|
|
 |
学习宝库 |
|
 |
热门推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