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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收费多收费用一律清退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09-6-10 9:47:00
 
    昨日,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规范我省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校方违规超标收费的,多收部分一律清退给学生。

  去年,省教育厅复核了华师一附中等11所高中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允许继续招生三年。但至去年底,部分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超过了有效期。

  省物价局要求,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未经财政部门立项和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或虽制定了收费项目、标准,但时限已经过期,则其学生的学费标准,只能按该校普通高中计划生的标准执行;如果已按合作办学的标准违规高收费,多收的部分一律清退给学生。

  物价部门表示,市民如发现有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乱收费的,可拨打12358价格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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