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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二OO六年十月份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一)
来源:中国自考网     2006-4-15 10:58:00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以后的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

        报名时间:2006年6月10—25日。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省教育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9月10日。各地自考办可安排补报名,补报名时间见各地自考办通知。

       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地点及手续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委托开考专业由系统和部门组织报名,沟通专业由举办学校组织报名,考生到委托系统(单位)或举办学校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委托开考专业(含自考—电大沟通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1)系统委托开考专业:(1)专科(含基础科段)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农学、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农业推广、高效农业;省公安厅委托:刑事侦察;省邮管局委托:通信技术;省统计局委托: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省电力工业局委托: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和社会保障;省畜牧局委托: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物流管理。

        (2)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卫生事业管理;省农业厅委托:农学、农业推广;监所管理;省公安厅委托:公安管理、刑事侦察;省邮管局委托:通信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省统计局委托:经济学、调查与分析;省信息产业厅委托:计算机信息管理;宜昌市水利局委托: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省人事厅委托:公共事业管理;省畜牧局委托: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物流管理。。

        2)自考—电大沟通专业:(1)专科专业——应用文科;(2)独立本科段专业——社会工作与管理(中南民族大学主考)。

       2.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湖北省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3.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专业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的毕业生报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

        4.考生每报考1门课程,交纳考试费25元,委托开考专业(含自考——电大沟通专业)还应交纳考试补助费。报名及考试期间(包括往返天数)由所在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06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8、29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二、表三。

        四、有关说明

        1.根据考委办函[2003]10号文件,从2003年起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两课”教育考试中把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纳入课程内容和考试范围。“两课”的具体课程是指: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2)邓小平理论概论;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4)毛泽东思想概论;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6)政治经济学原理(财经类)。全国考办组织编写了自学考试《学习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教育考试方案》,对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作了具体的阐述说明,供社会助学和考生自学使用,上述资料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书刊社组织供应。

        2.我省自学考试每年集中四次时间报名。5月10—20日报考当年7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5月28日; 6月10—25日报考当年10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9月10日; 11月10—20日报考次年1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11月28日; 12月10—25日报考次年4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3月10日。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补报名时间。

        3.根据鄂自考[2003]77号文件精神,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年满35周岁,可申请免试英语(二)(代号0015)课程,但必须加试规定的“(8076)应用文写作(5学分)”、“(8077)法律基础知识(4学分)”、“(8078)中国简史(5学分)”、(8079)现代科学技术概论(5学分)”、“(8080)信息技术概论(5学分)”等5门课程中的任意3门(或3门以上)课程,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14学分。申请免试英语(二)课程的考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4. 根据考委办函[2005]56号文件规定,“水力学”(课程代码2444)课程名称变更为“流体力学”(课程代码3347)和“流体力学”(实践)(课程代码5721),变更后课程学分不变,从2006年10月开始启用新的考试大纲和教材

        5.根据考委办函[2005]77号文件规定,“经贸知识英语”(0095)课程名称变更为“国际商务英语”(课程代码5844)变更后课程学分不变,从2006年4月起将启用新的教材和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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