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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的相同课程,可否跨专业使用?
来源:北京市教育考试院     2005-4-27 14:43:00
 

    答:这一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分别说明。

  1. 自学考试专科考生,考第二专业,即考第二专业专科专业,相同课程是可以跨专业使用的。如考生在本专业考过的高等数学,如果在另一专业中有设置,则可以免考。

  2. 自学考试专科考生,接考本科专业,专科和本科均有设置的课程不能免考。具体使用有如下两种办法。一种是重复考试,如考生在旧计划期专科的考试中曾考过婚姻法,新计划期中将婚姻法改设置在了本科,原则上应该再考一次婚姻家庭法。另一种是不重复考试,考生可以用原专科的婚姻法的合格成绩抵免本科新设置的婚姻家庭法,然后在专科段选考一门自己专科没有学习过的课程,如中国法制史。两种办法由考生自己选择。

  3. 对于保险专科、保险本科、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和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由于上述四个专业采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管理,因此,要求这四个专业的课程不能跨专业考试。如该专业的大学语文,只能在该专业中报考此课程,而不能使用其它专业的准考证报考,或使用在其它专业通过的该课程合格成绩替代本专业的该课程。

  4. 上述允许跨专业考试的课程,不用再办理免考手续。申请毕业时,直接持成绩单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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