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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关系可办"野鸡学校"?自考助学机构将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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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辰在线 2009-8-20 12: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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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社区”近日发出一个这样的帖子。帖子主题为“黑幕!黑幕!关于自考教育培训的黑幕!”。网名为“zkhm1234”的发帖者称自己是一家教育机构的员工,因良心发现,自愿站出来揭露民间自考教育培训的黑幕。省教育厅日前发出文件,决定对全省高教自考社会助学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爆料
10万元成立“高教中心”
“不忍再让这种黑幕继续活在阳光下,决定将我所知道的一切公布给天涯的各位同仁以及天下不幸落榜的莘莘学子以及失落的家长们!”网友zkhm1234的帖子大有“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忏悔之意。
据网友zkhm1234透露,一些办学机构只要打通一些关系,弄一些假资产证明,成立一个“XX高等教育中心”,再找到一个适合办学的学校里租一些场地,拿一间办公室做招生办,就可以印制招生简章,联系招生老师,正式营业了。“你只要有10—20万的资金+一些官场关系,就可以成立一个学校!”
“首先,我们要把招生简章做出来。为了吸引学生,招生简章里面的东西90%都是假的!比如说学院的图片,一般会把租用场地所在学院校区的风景拍上去。还会打上几张外教上课的图片并配以‘我们有强大的师资力量来保证您的通过率’等等……”据网友zkhm1234介绍,这些教育培训机构用虚假的招生简章到处笼络生源,多数不明真相的家长和考生被忽悠后稀里糊涂就报了名。
部门行动
“黑机构”招的新生将停止注册
如今,网友zkhm1234提到的这种情况在我省马上有望得到改善。日前,省教育厅发出文件,决定对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并予重新登记。
本次清理整顿和重新登记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时间从8月中旬开始,持续到9月下旬结束。按照规定,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申请开展自考助学活动的,必须于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教育行政部门和自考管理部门审查备案。省教育考试院将于9月20日前对各教育机构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助学机构,省教育考试院将予以登记备案,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登记证》,并于9月25日前将合格助学机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已经开展或即将开展自考助学活动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自考管理部门办理重新登记手续。未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或未通过审查的助学机构,将不予登记。未经登记的助学机构一律不得继续组织生源,并将停止办理该助学机构所有新生的注册、报考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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