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在线留言
自考新闻 自考政策 自考人物 自考导引 自考科目 自考书架 热门专业 复习指导 备考指导 成考指南
当前位置:首页 >> 自考 成考 >> 自考科目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江西自考答卷统一由设区市招考办管理
来源: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10-6 10:12:00
主考院校:     授予学位:
 
  设区市招考办:
  
  根据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和《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细则》精神,为确保自学考试答卷档案的安全和便于考生查询答卷成绩,建立内部制约机制,从2008年10月开始,全省自学考试答卷统一由设区市招考办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次自学考试成绩建档,设区市招考办不要把考生的及格卷和不及格卷分开,按照试卷顺序进行核分。修定核分错误的试卷按照原来的程序和规定办理。
  
  二、每次自学考试成绩建档后,设区市招考办把及格卷和不及格卷一起带回保管。
  
  三、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的15天内向报考的县(市、区)招考办提出申请。
  
  具体程序规定如下:考生凭准考证向报考的县(市、区)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查分手续——填写查分申请表——设区市招考办组织查卷——有问题的试卷报省自考办申请修定成绩——查分结果通知考生。
  
  查分范围:审核成绩是否错统、错登、漏登、漏评。主观性试题评分的宽严不属于审核范围。
  
  四、对有问题答卷的修定程序。每次自学考试查卷结束后的一星期内,设区市招考办向省自考办提出需要修定的试卷原卷,4科次以下的由设区市招考办经办人和分管副主任、主任签字、盖章;5科次以上由设区市招考办经办人、分管副主任、主任及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盖章。连同修改错误的答卷(整本)报省自考办按原规定程序审批。
  
  五、对试卷查分中,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六、收费:查分费5元,其中设区市招考办4元/科、县(市、区)招考办1元/科。直接到设区市招考办查分者,查分费5元全部缴设区市招考办。
■相关链接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