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自考 成考 >> 备考指导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07年自考“变态心理学”串讲北大版
来源:     作者:自考365      2007-11-19 15:14:00
 
第四节 自杀的预防与干预
  
  一、自杀的预防
  
  1、预防的一般措施
  
  (1)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卫生常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众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心理卫生知识。
  
  (2)消除对自杀行为的误解。
  
  日前社会上对自杀危险信号存在不同程度的误解,如下:
  
  1)“表明想自杀的人通常不会自杀”
  
  2)“下决心自杀的人都是想死的”
  
  3)“自杀危机过后,自杀危险就会结束”
  
  4)“不能与有自杀可能性的人谈自杀”
  
  5)“自杀行为是精神病态的表现”
  
  6)“有自杀行为者不需要精神医学干预”
  
  7)“自杀未遂者并非真正想死,他们仅仅为了博得别人的同情”
  
  8)“如果一个人曾经想过自杀,那么他永远都会有自杀的企图”
  
  9)“自杀总是一时的冲动”
  
  二、自杀的干预
  
  1、自杀的干预策略
  
  (1)倾听
  
  (2)对处于危机中的人的思想和情感进行评估
  
  (3)接受所有的抱怨和情感
  
  (4)不要担心直接问及自杀
  
  (5)要特别注意那些很快“反悔”的人
  
  (6)做他们的辩护者
  
  (7)充分利用合适的资源
  
  (8)采取具体的行动
  
  (9)有时与专家商讨和咨询
  
  (10)决不排斥或回避讨论任何自杀念头的“合理性”
  
  (11)不要试图大喝一声就让自杀者翻然悔悟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考 研 高 考 自 考 外 语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考试攻略
考研“牛人”的备考之路
热门推荐
·全国优秀培训机构
·中国教育网频道说明
·全国优秀教育机构推荐
·频道诚征兼职主管/主编
·职业、职称考试网络课程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就业展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计划展
·08年中国各地艺术院校推荐
·08中国**省十强中学评选展示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