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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以就业率定高校专业生死不合适
来源: 东方网     2009-1-5 16:38:00
 
    由辽宁省教育厅起草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条例(草案)》已向社会征求意见完毕,“就业率低的专业应停止招生”等促进大学生就业的规定将以立法形式得以实现。(新华网8月21日)

  早在2004年,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曾提出,高校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状况要进行适度硬性挂钩,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甚至停止招生。2006年,教育部又再次表示,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与年度招生计划硬性挂钩。但这些意见,尚未得到全面实施。辽宁省这一《条例》如果通过,当是以法规形式落实“就业率与专业生死挂钩”精神的率先尝试。

  将就业率与专业设置、招生规模挂钩,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大学专业设置的市场导向,高校不能闭门办学,要根据社会需求来调整专业设置以及专业规模,由此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严重的结构性失衡。有关人士认为,这种做法,可以有效避免高校盲目开设专业、盲目扩大招生规模的情况。但是,将专业设置与就业率紧密挂钩,却同时面临三方面问题。

  其一,就业率统计是否科学?国外统计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往往在学生毕业一年后进行,我国是在学生毕业两三个月后统计,有时难以反映一个专业毕业学生的真实就业情况。

  其二,如何保证就业率统计的真实性?目前的就业率,由各高校自行统计,由教育部门核查,这其实给就业率的造假提供了空间。事实上,近年来有关就业率造假的新闻并不鲜见。可以想见,如果就业率与专业的开设、招生挂钩,而专业的开设、招生直接影响学校的收入,那么一些高校势必会在就业率上做文章。

  其三,就业是不是开设专业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说,有的专业因为就业形势不好,是不是就必须取消?有一些基础学科专业,社会需求并不旺盛,但是,这些专业,比如历史、考古,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十分重要,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导向,因为其就业不理想,就将其取消、萎缩。恰恰相反,对于这些学科,应该采取保护措施,通过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高校开设相关专业、招收学生。我们注意到,最近几年来,不少高校其实已经大幅缩小了基础学科专业的招生规模,而把招生计划投向就业门路不错的学科专业,这直接导致基础学科领域后继乏人。

  因此,寄希望于以“立法”方式让就业率低的专业停招,不但涉嫌干涉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而且也把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问题简单化,因为不同类型的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设置有不同的办学定位与办学方向。管理部门所做的只能是监督其依法办学,评估其办学资质,并给受教育者提供充分的信息。

  那么,如何解决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的问题?早报评论员认为,这需要从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在高等学校发展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赋予受教育者充分的选择权。当前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表面上看是结构失衡问题,而深层次的原因是大学生质量不高。如果大学生具有良好的基本素质与能力,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专业不相关与专业不紧密相关的跨专业就业,事实上,有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大学生时,并没有严格的专业背景要求。而提高大学生培养质量,就必须改变现在高校不能自由转学以及淘汰率低的问题,通过自由转学制度的建立以及严格执行培养质量标准,引入淘汰机制,就会在学生选择学校以及学校选择学生的双向竞争中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由此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那些盲目开办、没有特色的、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将在竞争中被淘汰。

  另一方面,教育部门要为考生报考学校提供充分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某个专业的大学生整体供给、社会需求情况,某所学校某个专业的真实就业状况,这些信息应该科学、真实、全面,需要由独立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正确的统计方法,进行统计。当教育部门向考生提供了全面的信息之后,有的高校那些无法就业的专业,自然没有考生报考,即便不用行政命令撤销,高校也会自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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