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新疆已于日前向各地下发了《关于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新疆十四类人员免考职称外语。新通知将从本月起执行。
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类别,每个类别又分A、B、C三个级别;其他语种不分专业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根据自治区实际情况,新疆还增设汉语考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外语和汉语考试。考生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按规定类别、级别任选一种语言应试。
据介绍,A级适用人员为: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其他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B级适用人员为: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考国际商务师者;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C级适用人员为:高教、科研、卫生、工程以外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杨晓龙说,今年,新疆对职称外语考试作出新的规定,修订增加了五类免考条件:
其中,年龄限制由以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缩短到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免考专业也进一步扩大,由以前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扩大到会计、统计、经济、审计、体育教练员、播音、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文学创作、玉石雕刻和鉴赏、民族服装设计等专业。
“在地州及以下单位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的(中、长期)学员均被纳入免考范围。”杨晓龙说。
据了解,新疆还保留九类人员免考职称外语: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在县(市)及以下基层单位(含自治区、地州属企事业单位驻县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级职称者;任现职以来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或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以留学证明书或签证为准);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任现职以来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三)出版外文专著、译著的,民考民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三)出版汉文专著、译著的;取得非本民族语言文字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近五年每年有半年以上(含半年)在野外从事农(牧)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据了解,达到国家每年公布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限为五年;达到自治区职称外 ( 汉 ) 语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外 ( 汉 ) 语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对未参加职称外(汉)语考试或未达到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合格标准者,不得参加当年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