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建越)昨天,苏州市劳动保障局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发出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指导及技能培训须知》,对外来工在苏接受免费培训作出规范。《须知》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在苏就业,必须首先接受统一的就业指导———可于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桐泾北路11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接受就业指导性培训。此外,为促使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更好地实现素质就业,从本月开始,苏州市2007年度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的”一次性免费技能培训“也已开始,有求职、求技愿望的来苏务工者,皆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就业意向,慎重选择专业,报名参加培训。报名地点设在苏州各定点培训机构之内。
根据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技能培训,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就业指导合格证和三张一寸照片,同时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并满足各培训工种报名条件。凡报名“中级工”者,除根据相应专业、工种职业资格申报条件外,个人还需承担20%%的费用。据悉,所有培训考核合格者,皆发给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结业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而不具备“就业指导合格证”人员,必须首先在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通过“就业指导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