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内地高校和香港高校招生公平
香港高校内地招生须提前录取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记者 赵秀红)近两年来,内地高校和香港地区高校抢生源的现象引起了媒体和内地的高度关注。在今天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透露,针对此现象,教育部已经采取有关措施,以保证内地高校及香港地区高校招生的公正、公平。
发言人说,本着协商共赢的原则,今年已与香港高校就其在内地招生达成一致:在内地自主招生的香港大学等10所高校,必须在7月7日之前录取完毕,被香港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考统一录取。不过,香港有两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参加内地统招,并列入提前录取批次。
发言人称,香港地区和内地高校共享内地优秀生源是一件好事,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会以学生为本,支持香港高校来内地招生。
是不是去香港上大学就能享受很高的奖学金?该发言人说,香港高校这两年在内地招生每年1300人到1500人,绝大部分是缴纳高额学费的自费生,他们缴纳的学费一般是当地学生所缴学费的2倍至2.5倍。只有部分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才能获得全额奖学金,这样的学生每年大约200人。
香港高校声称,内地考生能享受数十万港币的奖学金。但发言人称,实际了解的情况是,这笔奖学金学生本人能享受的是4万港币左右,是作为生活费发放的,其余的作为学费奖励给学校,并不发到学生手中。
《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26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