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6日,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组织召开了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总结2006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安排部署200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的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由教育厅副厅长孙也刚同志主持,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书记赵德忠同志作了题为《认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促进自治区高等教育事业稳步协调健康发展》的讲话。
2007年全区共安排本、专科招生57000名,比上年增长5%,其中本科24450名,专科32550名。此外,2007年,国家下达我区博士招生计划105名,硕士招生计划2830名。
2007年,我区分学校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安排,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分类指导的原则。一是依据高等学校发展规模核定年度招生计划。二是以条件定年度招生规模,对办学条件好的学校相应增加了招生计划,对不达标的“红”“黄”牌学校相应核减了计划。三是以社会需求和就业率的高低,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对就业率偏低的学校和学科专业,适度核减计划。四是根据学校的经费来源审定年度招生计划,对实行生均拨款的院校从严从紧,区属公办本科院校维持零增长,甚至负增长。对没有实行生均拨款的高职高专的院校适度从宽,积极扶持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以及办学条件改善、办学较为规范的民办高校的发展。
会议强调,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是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体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意志、维护社会公正公平的基础,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严肃性,全面实施招生的“阳光工程”,维护高校招生的良好社会声誉。一是本科院校要以办好本科教育为主,压缩专科层次的招生计划。“211工程”重点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不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成人高校、广播电视大学不得挂靠普通高校举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高等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挂靠办学的名义,设立分校、校外办学点,严禁中专学校挂靠普通高校举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专科层次院校挂靠本科院校举办普通本科学历教育。二是适度扩大“民考汉”学生的招生比例。在逐年提高基础教育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各高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相应调整招生结构,加大“民考汉”招生计划比例,以适应少数民族“民考汉”、“双语实验班”学生人数增加的需要。三是在学校编制计划过程中,要加大工科类、应用型专业招生计划的投放数量,适当扩大文理兼收计划的比例,坚决缩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长线专业,对就业率连续2年不足5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停止招生。四是要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遏制超计划招生、体制外招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要亮牌警告,该整改的整改。造成学生无学籍、不能进行电子注册的后果,一律由学校自己负责。各高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要经过严格审核后方可印刷和宣传。自治区教育厅将对高校招生资格、办学类型、办学形式和学位授予类型等情况进行网上公示。五是要继续坚持不补录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