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保障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自学考试收支情况,我省重新核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科次35元。考点设在县分成比例为,省18元(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市6元、县11元;考点设在市分成比例为,省18元(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市14元、县3元。报名考试费用于组织报名、命题、印制试卷、试卷运送、考试场地租用费、监考人员费用、阅卷、考试管理等费用支出。省物价局要求,收费单位应严格按上述规定收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