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金融(专科)等22个专业已于2011年12月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
已通过考试的停考专业课程成绩依然有效;过渡期(2013—2015年)内,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含毕业论文或毕业综合考核)正常安排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