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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免考细则出台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2007-4-11 13:34:00
 
        本报讯(记者佘峥)省教育厅昨日公布了《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自5月1日起执行。免考的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免考的课程主要是一些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等。本报“家有读书郎”在线聊透透今日全文刊登这个免考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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