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不代表自此高枕无忧
受众满意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才是最终目标
上市并不代表自此高枕无忧,相反,必须对股东负责的要求还会让不少公司自上市之日起便压力重重,甚至个别公司会出现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盲目扩张等不科学、不健康的做法。杜育红认为,教育类公司的优势在于通过市场化运作,为消费者提供适应其需求的教育服务,但另一方面,追求利润的资本天性与充满不确定性的教育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也容易出现浮夸,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
我们不禁要问:对于上市后的教育培训公司来说,在未来的发展中,对股东负责,对受众负责?哪一个更重要?是否能兼顾?
我们看到,NOVA的失败就是源于为了兑现对股东的承诺,一味追求规模扩张而最终导致管理不善。面对国内一些公司选择了同NOVA类似的发展模式,在发展初期迅速扩大规模的做法,还是有不少目光长远的教育培训机构未雨绸缪,在上市之前和上市之初选择了理性的发展模式。
金鑫就强调,包括学大教育在内的一些教育培训公司就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和广大学生的利益,在加盟与直营的经营模式选择上,主动放弃了投资风险小、发展速度更快的加盟模式,选择了投资风险大、扩张速度相对较慢的直营模式。
有专家指出,对于教育培训机构来说,评判他们的成功与否,归根结底,要让受众打分,只有受教育者感到满意,才能说明这些机构社会效益的最终实现,也才能最终证明他们在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过程中,没有舍本逐末。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北京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王文源强调:对任何产业来说,真正促进效率提高的是市场竞争机制,而不是经营主体及所有制的改变,中国不怕再出现一个或者多个新东方。民办培训教育产业界要深刻认识到,新东方的发展是市场对它规范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发展定位、教育质量等综合实力的认可,教育产业的赢利模式是通过消费和消费者来最终认可的。
还有专家提醒,目前,在我国,民办教育培训产业仍是中国经济产业中较为特殊的产业,在海外上市后的教育培训企业,其大部分股民和投资者都将是外国人,他们可能对中国国情和教育行业的现状并不十分了解。如何让他们理解并支持教育培训行业在中国背景下的商业行为和企业发展规划,将是目前已经在海外上市的中国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者亟须面对和解决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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