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3月11日,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全省通过规范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加强招生工作管理、明确母体院校与独立学院的关系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管理力度。
甘肃省将建立政府对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督导制度,委派督导专员,引导学校的办学方向和规范办学行为。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收费项目和标准、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内容,依法报审批机关备案。招收学历教育学生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违反有关规定、招生管理混乱、扰乱招生秩序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将责令其及时整改。(贾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