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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化改革渐入“深水”
来源:     作者:张维炜     2010-12-20 17:10:00
 
坐在记者面前的马女士看上去心情格外好,“六岁的儿子如愿进入重点小学是我今年最大的收获。”话语间透着喜悦。

  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早在去年年底,马女士全家就开始了“总动员”,运用各种人脉资源,寻找重点小学的关系。最终一所重点小学同意录取她的儿子,但提出要交6 万元的“赞助费”。“能找关系交钱上就不错了。”马女士一脸的无奈。

  这样的场景年复一年地在义务教育招生阶段不断上演着。城市择校热持续高温、农民工子女进城求学困难重重……义务教育资源不均问题一直是人们关心的热点,也是全国“两会”期间代表们议案建议关注的焦点,今年“两会”上就有54 名全国人大代表对此共提出了12 件建议。

  作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启动实施的第一年。2010 年无疑是中国教育发展的“关键年”。帮助国家教育部门谋划、落实好新形势下教育改革的任务,意义重大且深远。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确定为重点处理建议,并交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督办,积极推动这一难题的有效解决。7 月,教育部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为战略性任务的高度。

  近期,本刊记者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采访了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他们表示,随着我国城乡全部免费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义务教育发展进入到从扩大规模向注重质量和内涵方向转变的新时期。“步入深水区的教育改革,需要政府更大的智慧和勇气。”

  历史与现实的多重阻碍当前,人们对义务教育均衡问题反映最强烈的,在于接受教育尤其是优质教育的机会、接受教育的质量等方面仍存在很大差异。而这种差异集中体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群体之间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

  在被访的全国人大代表们看来,未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道路并不平坦,需要面对诸多困难,这其中包括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的影响,公共政策取向的偏差,政府职能的缺位,及执法不力等多重因素。

  在国家教育投入不足的客观事实下,地方承担着发展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的主要责任。据统计,2008 年上海市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15473.62 元,而贵州省仅为2310.83元,相差近6 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是导致义务教育难以均衡发展的基础性原因,也是改革中不可回避的首要问题。

  此外,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长期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分割的经济结构,“这种城市优先的资源配置的方式,使教育资源,乃至其他文化、经济资源都向城市集中。”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认为,先城市后农村的制度安排是导致城乡、地区、学校、群体之间的教育投入不均衡的制度因素。

  从20 世纪50 年代开始,由政府倾力打造的重点学校制度至今仍在许多地方盛行。当时国家在教育资源极其匮乏的情形下,为了快出人才、早出人才的目标,推出了一批重点中小学,在师资配备、经费保障、办学条件、教学管理上都给予了许多明确的倾向性政策。这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公共政策导向在早期计划经济时期对我国人才培养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愈发暴露出弊端,加剧了学校之间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并由此引发严重的“择校热”和高昂的择校费。在周洪宇看来,如今学校间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一定程度上也是国家公共政策不公所致。

  “均衡化发展需要解决的还有政府职能的‘缺位’问题。”周洪宇说,虽然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按照“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去推动。但在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下,义务教育经费主要靠县区政府自行解决,而有些县区不发达地区就是“吃饭”财政,不可能有更多的钱投入义务教育,这里就出现了事权与财权不统一的问题,客观上造成了政府职能在义务教育投入上的缺位,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不足。

  面对上述诸多不利因素,朱永新认为,我国当前的教育发展方式已经处于转变的关键时期,转变的重点是要设立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国家义务教育基本政策,给所有人尽可能地提供均等、优质的公共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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