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季开学,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试点工作。记者近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此项惠民之举将惠及我市3.4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去年,我省全面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与好评。在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启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试点,城市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所办学校,以及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责任且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全部免除学生学杂费。免学杂费的范围为基本杂费(小学原每生每年180元,初中原每生每年220元)和信息技术费(小学原每生每年50元,初中原每生每年80元),同时取消科技活动费、帮困保学费、预防体检费、学生守则及证徽费等杂费。此外,还取消了原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的限额收费项目和原向跨区、县(市)就读学生收取的借读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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