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在即。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提出就业工作“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防止大学生“被就业”。(6月12日《北京晚报》)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被就业”问题,始终不能解决,多次引发社会热议。这次,教育部的禁令能否使大学生“被就业”彻底销声匿迹?我认为,未必。
大学生“被就业”的问题为什么屡禁不止?我们认为,没有追根溯源,这是一个重要原因。照理,一个大学生只要在大学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就应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这是国家教育部门明确规定的。但近几年里,部分高校却把学生的毕业与其是否就业挂起钩来,如果一个学生在毕业时还没有签下就业协议,即使学业优秀,那也不能领取毕业证书。在学校的重压之下,一些学生只好采取造假的手段:有的托关系找公司签署就业协议书,有的免费到小店做一个月,弄个就业协议,更为严重的是,找社会上“签约代理公司”造假,搞个子虚乌有的就业协议。目前,所谓“签约代理公司”应运而生,愈演愈烈。
“解铃人还须系铃人”。问题的关键在于教育主管部门就业率的统计。众所周知,就业率原本是用来反映高校专业培养与社会需求符合程度的一个参数。统计就业率,是为了合理确定专业开设、招生指标和招生规模的。而现在,它成了高校的学业成绩和经济利益的指标。这样一来,学校要千方百计把就业“数字”搞上去。正如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指出,要防止高校将就业协议与毕业证书挂钩,首先应完善相关政策规定,让高校考核、就业率排名、就业协议这三者相互“脱钩”,取而代之更科学合理的高校就业管理制度。
大学生“被就业”的问题为什么屡禁不止?我们认为,打击不力,这是另一个重要原因。如今,全国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禁令,我认为,这是必须的。但这还不够,还需要行政处罚,严厉打击。我们要看到高校如此提高就业率的做法,不但让自身诚信形象受损,也侵害了学生的权利。如果连大学这个诚信高地都在引导不诚信,也就背离了教育的本真。各地禁令,年年下发,大学毕业生“被就业”问题为什么至今解决不了?除了制度性的问题,就是听之任之。我们建议是否可以“发动群众”,比如公布举报热线等,以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如果发现高校屡教不改的,应予行政处罚,狠狠打击。我们希望教育主管部门迅速制定行政处罚细则,尽快实施。
我们相信,只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更科学合理的高校就业管理制度,同时,严厉打击高校造假行为,大学生“被就业”问题一定会彻底销声匿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