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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与香港中文大学合办工商管理硕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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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0-8-5 14: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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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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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清华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
办学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
中国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 |
顾秉林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者 |
内地: 清华大学 |
港澳台:香港中文大学 |
办学层次和类别 |
境外硕士学位教育 |
开设专业或课程 |
工商管理硕士(金融与财务方向) |
招生方式 |
自主招生(招生标准应当不低于香港中文大学在香港的标准) |
学制 |
2年 |
招生起至年份 |
2010年—2011年(每年1期) |
每期招生人数 |
70人 |
颁发证书 |
内地:写实性证书 |
港澳台: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
审批机关 |
教育部 |
批准书编号 |
MOE11HK1A20030460O |
批准书有效期至 |
2013年12月30日 |
清华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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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清华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
办学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
中国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 |
顾秉林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者 |
内地: 清华大学 |
港澳台:香港中文大学 |
办学层次和类别 |
境外硕士学位教育 |
开设专业或课程 |
工商管理硕士(金融与财务方向) |
招生方式 |
自主招生(招生标准应当不低于香港中文大学在香港的标准) |
学制 |
2年 |
招生起至年份 |
2010年—2011年(每年1期) |
每期招生人数 |
70人 |
颁发证书 |
内地:写实性证书 |
港澳台: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
审批机关 |
教育部 |
批准书编号 |
MOE11HK1A20030460O |
批准书有效期至 |
2013年12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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