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九成
镇江扬中市民黄先生碰到了一件让全家都无比“郁闷”的事情:与儿子同校、中考分数低一点的三名同学,都被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统招录取,自己的儿子却落榜了。为了能进这所当地的名校,黄先生不得不掏出3万元“购买”择校入学资格。昨天,扬子晚报记者赶到扬中,就此事展开调查,发现黄先生所述情况属实,但扬中市招办负责人表示,这一现状已“无法改变”。(《扬子晚报》7月2日)
因为招生名额有限,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601分以后只有六个名额,可是有9个人的真实分数从599.5分到600.4分不等,黄先生的儿子实际上是最高分,结果却落了榜。黄先生对此感到万般无奈和不解。
落榜原因是该校采取录取分数四舍五入法,599.5和600.4都被四舍五入为600分,这样就出现了9个600分,如果没有四舍五入法,如果按从最高往最低依次录取,黄先生的儿子无疑是第一个最先录取,可是这一四舍五入,再按照扬中市招办的规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总分排名录取”。黄先生的儿子就被四舍五入掉了。
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副校长刘新春说,考生的信息都是招办提供给学校的,整个录取过程也都是招办在负责。“学校拿到手的分数都是整数的,我们看到的9个人都是600分。”他表示,对考出来的分数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是多年来的老规矩了,而对相同分数的考生依据语数外的总分进行排序,则是学校提出来的一个处理办法,得到了招办的批准。“这个标准也是我们按照高考模式来的。”“但规则不是学校定的,出现这种事情也没有办法。”
在扬中市招办,主持工作的招办副主任顾章华告诉记者,扬中市执行的招生政策,是按照镇江市下发政策实施的。此外,晓萌的事情他已知道,但“改不过来了”。“录取一定要保证公开公正”,但顾主任又说:“现在3万元算什么呢?任何事情,绝对的公平不存在”。
6月26日镇江本地晚报上的一则《(镇江)市区高中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划定》文章,据(镇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吴铁俊介绍,今年(镇江)市区中考统招分数线是根据统招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顺序确定的。遇到分数相同的情况,即使人数超过了原定计划,宁可牺牲掉部分择校计划,也多招统招生。比如,镇中和一中今年招收统招生的指标各为450人,但因为存在同分现象,最终两家学校招收统招生468、463人,均超出了计划指标。”
也就是说,当录取时出现分数相同情况时,学校应当全部录取这样的同分考生。那既然镇江市有这样的规定,扬中招办为什么不参照执行?顾主任表示,镇江的这一办法是在录取名单出来以后才出台的。
招生办负责人说扬中市执行的招生政策,是按照镇江市下发政策实施的。那镇江镇江新规定的遇到分数相同的情况,即使人数超过了原定计划,宁可牺牲掉部分择校计划,也多招统招生。而且有两个学校也执行力这一政策,分别多招18和13人。让人不解的是这个文件为什么就没下发到扬中市呢?
同一地区、同一时间段、同一性质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两种政策?这究竟是政策漏洞?还是各尽所需?还是时间过急,没有来得及下发文件?还是就实行两种政策?镇江市教育局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对两地两种政策的细节和具体原因进行公开解释和说明。
有些政策不是非得一成不变,主要要看他制定的是否合情合理,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符合民意?如果不合理,完全可以向上级反映,也可以根据实际和群众意见提出修改意见,报请上级批准。比如,按照一般规律,从最高分依次往最低分逐一录取,是基本原则和规律,也最有说服力,也不会出现那么多的相同分数,他的可选择性和合理性远远超过四舍五入的粗略办法,也遵循了一般大众化的规律,很有说服力。
镇江教育局对于下级部门出现的这一问题可以进行仲裁,也可以提出教育局的解决办法,让这种有失与公平的现象得到公正的解决。实践证明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已经对考生产生了负面影响,在同校四名竞争同学中,明明自己分数最高,结果分数低的同学被录取,自己最高分却要缴纳3万元的择校费才能被录取,不公平的现象让这位考生背上了思想包袱,黄先生说:“这么多天了,晓萌一直闷闷不乐,也不肯出门。因为在同一个学校,大家的分数都是知道的,自己考分明明超过了600分还要交3万元,人家不到600分的却一分钱不花进去了,小孩子实在想不通。”
虽然社会上现在不公平的事情还有很多,象分配问题、退休金问题、养老保险问题、抚恤金问题等等,但是作为政府各级部门,应该力戒新的不公平继续出现,力戒老的不公平继续扩大化,力戒尽快解决各种反映强烈的不公平现象,逐步尊重民意、尊重事实、尊重调查研究、尊重科学,向公平化靠拢,应以公德之心、无私之怀、公正之念、爱民之想尽快废除各种社会主义不应存在之不公,尽快制定出更多惠民爱民公平合理的利民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