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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高考试题并在网上传播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07-2-10 15:26:00
 
       本报哈尔滨2月9日电  为考上大学,竟采取秘密窃取、收买等方法,非法取得国家高考试题答案,今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赵佩佐、包钢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2006年5月,北京某大学学生赵佩佐为帮助同乡考上大学,与刘瀚泽、万召勇等预谋后,携带微型秘录设备及耳机到黑龙江省鹤岗市,在鹤岗市育才中学、第三中学附近租用民房,作为接收试题、制作、传播2006年高考试题答案的场所。刘瀚泽又在张永鑫、韩娟的帮助下雇佣数名哈尔滨市高校学生负责答题,并由刘瀚泽将答题人员带到鹤岗市做高考试题答案。

    2006年6月7日,李晓以考生的身份两次进入高考考场使用针孔摄像拍摄试卷,并于当日下午将部分文科数学试题拍摄后,传输给考场外面的赵佩佐等人。赵佩佐、刘瀚泽组织哈尔滨市高校学生将试题答案做出后,随即通过对讲机向事先联系好的考生鹿某、王某等人传输试题答案。

    2006年5月,包钢以“考试服务联盟”的网名在多家网站的论坛上发布出售高考试题答案的帖子,并与网友在各自得到高考试题后实现资源共享。在2006年高考期间,包钢接到韩娟、李茂传来的部分高考试题答案后,向事先联系好的考生及家长,用QQ方式发出了部分高考语文、数学试题答案。至6月7日,包钢共收到5名买题人的汇款3.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佩佐等八名被告人采取窃取、收买的手段,非法取得2006年国家高考试题部分答案,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保密制度,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鉴于八被告人均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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