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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业发展微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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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农产品加工网 2008-2-2 11: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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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的含义广大,其中包括了保障农业发展的微观制度建设。1号文件对农业发展的微观制度建设工作提出了若干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这些指导意见,采取具体措施将这些意见落到实处,对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关键性意义。 首先,加强农业微观制度建设,必须大力提高农户的生产经营主体地位,创造条件促进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提升农户的现代生产要素装备水平,使我国广大农户成为推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我国大约2.5亿农户耕种18亿亩多一点的耕地,平均农业经营规模非常小,这种情形不利于发挥农户在现代农业中的创造性,不利于提高我国农业在开放条件下保持竞争优势。今年1号文件指出,要拓展非农就业增收空间,促进农民转移就业。中央各有关部门应通力协商配合,制定一整套积极的城镇化政策,加快农民转移就业的步伐。 第二,必须使农村土地管理体制与各项改革相互配套衔接,以创新精神切实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逐步创造出一个有利于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从农业的长远发展看,目前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落实情况尚不能令人满意。各种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做法未能得到有效制止,与现行法规的不完善有密切关系。这种状况很不利于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也很不利于农民成为土地长期投入的主体。必须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的精神,采取更积极的措施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真正转变为土地财产权,并保障这种权利成为受《物权法》保护的基本权利。 第三,要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的自主组织作为承接国家支援农业政策的组织载体,使国家宏观支农政策更多地产生微观效益。最近几年,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持续增长,改善投入的效益可以从多方面做工作,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改善投入渠道,让农民组织成为承接国家投入的主体之一。可以将国家在农村的投入的某些项目交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类似组织承办,这将有利于激发农民组织的活力,提高国家在农村投入的社会经济效益。 第四,要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培育农村流通主体,积极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全面提高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的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全国出现了一大批特色农业生产基地,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市场调节的作用。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培育农村流通主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市场在农业生产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当前我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还有很多不足的方面,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有关农村市场建设方面的指示精神,制定具体措施加以落实,应该是当前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基本任务。(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党国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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