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晨报(记者辛敏娟 实习生杨雪) 昨天,记者就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如哪些学生享受资助政策以及如何申报等问题,采访了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记者:奖助学金可否兼得?
答:获得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市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高校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市政府奖学金不兼得。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市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记者:符合条件的学校有哪些?
答:符合资助政策的市属高校有大连大学和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符合资助政策的中等职业学校指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主要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技工学校等。上述学校的学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样的资助政策。
记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界定?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着重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困难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并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记者: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定和发放程序是怎样的?
答: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
1.学生填写申请表,递交证明材料;2.学校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3.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4.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技校需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5.资金拨付与发放实行“直通车”管理,由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和代发银行以银行卡方式发放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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