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湖北将取消所有改制学校 不准以改制校名义招生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08-2-2 10:10:00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湖北省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该省所有改制学校将一律取消,所有改制校或恢复公办或转为民办,任何学校不得以改制校名义招生和收费。

    据了解,湖北全省共有49所改制校,其中武汉市有27所。取消改制校,是湖北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改制校取消后,这些优质学校将如何招生?湖北省规定
,若改制校恢复为公办,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就近划片招生;同时,不得组织小升初招生考试,当报名人数多于学校所提供的学位数时,仍可采取电脑摇号等多种方式。

    对于改制校教师的流向问题,该省规定,对改制学校的在编教师,如签订了合同,按合同约定办事,合同到期后由当地教育管理部门统一安置;对于学校自行招聘的教师,合同到期后可参加当地教育部门的招聘,择优录取。

    该省将对改制学校进行财政资产核查,由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记者 程墨)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