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推行教育制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干部教育和师德教育,实施中层干部全出竞进和校级干部公开考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教师调动、考录和评职评优等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创新实施“一线工作法”。坚持把“第一时间”交给师生,在教育机关和干部中推行“一线工作法”,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入学校、深入学生、深入课堂,实现了“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提升素质在一线”。
三是着力强化社会监督。全面提升教育队伍素质,极大提升了行业文明程度和教育公信力。全面实行“学生评教、社会评校”制度。
四是大力推行“阳光校务”。建立“预算管理、集中核算、统一采购、民主理财”的教育经费管理运行机制,实行“阳光财务”和“阳光采购”,确保了每年教育经费使用安全和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