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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监狱43名服刑人员中秋节获准与家人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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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日报A1版 2007-9-26 17: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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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现党和政府的宽严相济政策,激励和促进罪犯安心接受改造,在一年一度的传统佳节———中秋节来临之际,大理监狱依照司法部和省监狱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根据符合相关条件服刑人员的书面申请,经过层层严格把关和公开审批,先后批准了43名改造表现较好,短期离监期间不致危害社会的服刑人员回家与家人共度中秋团圆佳节。 为使这项执行活动能够依法依规地得到实施,大理监狱按照《罪犯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向监狱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回家与家人团圆的服刑人员,由所在分监区、监区和狱政管理科逐级分别进行全面认真审核后,再报经分管监管改造工作领导批准,在各监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监狱通知其直系亲属来监狱办理担保手续,作出法定承诺负责接送后才准许他们离监。与此同时,从便于各监区和监狱及时了解和掌握服刑人员离监后的情况,监狱还专门作出了获准服刑人员每天都必须向所在监区管教警察电话汇报情况,在此基础上,各监区管教警察每天集中向监狱狱政管理科领导汇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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