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组令人惊心的数字:
国家发改委、文化部等25个部门所属单位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27.54亿元,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8.59亿元;
水利部、中科院等13个部门所属的50家单位少计国有资产和权益达22.84亿元;
卫生部、国家信息中心等12个部门违规收费,未严格执行非 税收入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85亿元;
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等4个部门所属5家单位未经批准和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办公楼、培训中心,涉及金额17.39亿元;
…………
6月27日上午,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又一次走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席上,向正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报告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这份新鲜出炉的审计报告披露的“钱袋子”问题依旧触目,而其中社保基金、城市住房公积金、公路收费、银行房贷等有关“民生”热点的审计情况成为新看点。
18省市收费公路贷款余额高达8000多亿元35条公路收费高出成本数倍成“高价公路”
人们每天的出行都离不开公路,令驾车出行者怨声载道的是不堪重负的公路收费。但人们所不知的是高收费的背后是使公路不堪重负的大量贷款,收费公路因此成了“高价公路”。
“截至2005年年底,18省(市)收费公路银行贷款余额高达8000多亿元。”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说,“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
据李金华介绍,这次收费公路审计调查了北京、河北等18省(市)收费公路总里程8.68万公里,占这些省(市)收费公路总里程的65%,占全国的45%。从审计调查情况看,“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实施,对加快公路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调查发现,收费公路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过度依赖贷款建设收费公路,债务负担偏重。“十五”期间,除北京和上海外,16省(市)新增的二级以上公路,有67%为收费公路,截至2005年年底,云南、四川、黑龙江、重庆4省(市)的收费公路占二级以上公路的比例均超过了80%。这些收费公路的投资中,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占较高比例,如浙江、河南等10省(市)“十五”期间的收费公路投资共6400多亿元,其中有4700多亿元为贷款等债务性资金,占73%。
二是部分公路违规收费,增加社会负担。审计调查发现,16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截至2005年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7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
三是部分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审计抽查10省(市)106个公路经营权转让项目发现,地方政府越权和违规审批的项目有64个,占60%;部分转让资金来源不合规,18个转让项目获取的243亿元资金中,有170亿元是受让方用被转让公路作质押获取的银行贷款支付的,占70%;一些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不经评估或压低转让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如安徽省于2003年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违规压低评估价格,将合肥—巢湖—芜湖高速公路的经营权转让给上海一家民营企业,2005年年底又高价回购,一出一进,损失资金12.4亿元。这次审计调查共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3起,已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