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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就业需接受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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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2007-4-16 11: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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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讯(记者毕成功)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境外就业培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将对境外就业人员出境进行严格限制。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天据了解,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国别知识、职业技能、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等,培训时间不得培训结束后,中介机构须组织境外就业人员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劳动部门为其发放《境外就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每人享受500元培训补贴境外就业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按规定可享受政府提供的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培训费补贴标准为500元/人。为境外就业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或降低培训费标准(降低额度应在500元以上)的中介机构或教育培训机构,可向省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境外就业培训补贴。另外,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境外就业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介服务的,可向省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90元/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180元/人。境外就业可申请小额贷款凡经中介机构组织出境的境外就业人员,经中介机构担保,可按照有关规定向省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不高于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少于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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