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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每届任期3-5年 校长上任需接受上岗培训
来源:信息日报     2007-2-9 11:28:00
 
      记者8日获悉,江西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此条例明确规定了今后我省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与资格,应尽职责与义务以及任命考核、选拔任用等内容。

  据悉,校长每届任期为3-5年,可以连任,但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同时实行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新任校长必须接受上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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