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市民办教育年度工作会议于近期召开。会议就规范长春市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确保民办学校稳定运行,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长春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民办校要坚持质量立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在办学方向上,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办学条件上,应符合规定的设置标准和有关要求,在校学生人数要控制在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内;在招生宣传上,要把握宣传尺度,力避虚假宣传和欺诈、误导行为的发生。(呼特)
来源: 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