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转型、升级、创新”的全国第五届民办职业教育高峰论坛暨亚太地区民办职业院校合作论坛10月18日在山东济南召开,本次论坛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主办,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承办,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领导在出席本次论坛时透露,民办教育正迎来新的发展春天,教育部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健全公共财政扶持政策,建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并将推进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郭春鸣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取得的显著成绩。一是规模有了长足发展。2001年底我国具有颁发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一共89所,在校生15万。到2012年民办高校有707所(独立学院303所),其中民办高职学校309所;学历教育在校生533万人,其中专科生192万人。二是为高等教育大众化做出了突出贡献。民办高等职业学校扩大了高等教育资源,增加了教育供给,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可以说,在201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0%中,民办教育6个百分点的贡献是非常可观的;三是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人才。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服务一线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促进产业机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做出了积极贡献。
郭司长还谈到,2010年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与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并强调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要大力支持、依法管理民办教育。为贯彻《教育规划纲要》,教育部组织力量全面、系统地梳理制约民办教育发展面临法人属性、产权归属、学校权利、师生权益、会计制度、营利与非营利、优惠政策等十大问题。
今后一个时期,教育部将重点推进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加强民办教育的制度设计;明确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性,实行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分类支持;健全公共财政扶持政策,建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按一定比例拨付生均经费,采取奖补等多种方式,对民办教育予以扶持。采取特色支持政策,办好一批高水平示范性民办学校;同时将加强对民办学校督导、管理和检查,规范民办学校法人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总督学徐曙光在讲话中指出,山东省民办高校的在校生数量占了全省高校在校生数量的20%,民办职业教育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占了重要地位。山东省教育厅在今年也出台了相关文件,为民办职业教育做出了一些政策上的扶持,包括民办高校老师在职称评定和养老体系中享受和公办院校老师一样的待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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