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管理,引导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我省将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十大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方可申请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据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财务公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办幼儿园。必须同时具备的具体条件是:符合当地教育部门制定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布局规划。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取得相关手续,且年检合格。达到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规模在3个班及以上。达到当地三类幼儿园及以上标准。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服务,并按照当地教育部门划定的服务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入园,班额符合规定,社会信誉度好。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收费政策,并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财务公开,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并接受财政、教育、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教职工配备齐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工资待遇,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无“小学化”现象。无安全隐患,年度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普惠性民办园每年认定一次。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县(市、区)教育、财政、物价部门每年组织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情况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