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获悉,淮北市教育局从10月下旬开始,对全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淮北市此次年检的对象是:经淮北市教育局及各县(区)、各大企业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托幼园所。年检的主要内容是: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情况;人员、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卫生消防及安全工作情况;学校的举办者、校址、名称及校(园)长等变更情况。
据了解,民办学校符合下列情形的,确定为年检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按照章程的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依法依规做好人员、资产和财务管理;没有发生重大的卫生、消防及安全事故;及时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和其他手续。民办学校在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为暂缓年检,由审批机关书面通知责令整改,整改合格于2013年2月底前补办年审。有违法违纪行为,且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违反章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违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的;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退费规定的;资产或财务管理混乱的;拖欠、克扣教职工工资的;发生卫生、消防及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的;未按规定的时限接受年检的。民办学校有暂缓年检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定为年检不合格,由审批机关给予必要的办学限制和处罚,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由审批机关吊销办学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