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在线留言
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民办教育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哈尔滨市对民办非学历学校实施评估
来源:新华网     2008-8-4 8:52:00
 
    哈尔滨市近日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实施评估工作。在评估中提供虚假佐证材料的学校,将受到严肃处理,连续两次被评丙级的,原则上将被取消办学资格。

    据了解,哈尔滨市目前执行的是民办非学历学校两年评估一次的制度。此次接受评估的是经过批准、办学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民办非学历学校。

    具体评估标准包括依法办学、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办学管理、办学条件和加减分项目6部分,每部分的分值从10分到50分不等。甲级学校总分必须达到95分以上,专师比例要求达到50%以上;乙级学校总分必须达到80分以上;总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丙级学校。

    按照评估要求,各学校不得提供虚假佐证材料,一经发现将被严肃处理;被评为丙级学校的将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存在问题的程度,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止办学。连续两次被评为丙级学校的原则上取消其办学资格;在办学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取消办学资格。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