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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教师可参加事业单位保险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2008-7-26 8:39:00
 
    10月1日起,四川省的10多万民办学校教师可以参加事业单位保险了。昨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可以参加事业单位保险。这意味着他们缴纳社保金的比例将更低,退休后领取的社保金将更高。长期以来,公办学校教师享受事业单位保险,民办学校教师只能享受企业保险。

  实施办法还确定,民办学校教职工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科研项目和课题申报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民办学校学生在升学、转学、考试、就业、乘坐交通工具、生源地助学贷款、保险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的权利。

  又讯 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由泸州市人大常委会补选的肖光成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此前,由成都市人大选举的齐文超代表因工作调动调离四川,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至此,省人大代表实有890名,缺额4名。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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